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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两江
宣
使司都元帅府(大德二年,广西两江
宣
司都元帅府言:“比者黄圣许叛
,逃窜
趾,遗弃
田五百四十五顷,请募溪
徭、獞民丁,于上狼、忠州诸
开屯耕
,缓急则令击贼,
为便益。”从之。)
平
,(上。)临武,(中。)蓝山。(下。)
耒
州,(下。)唐、宋皆为县,隶湘东郡。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
二万五千三百一十一,
一十一万一十。
录事司。
平乐府,唐以平乐县置乐州,复改昭州,又为平乐郡,又仍为昭州。宋因之。元改为平乐府。
七千六十七,
三万三千八百二十。领县四:
浔州路,(下。)唐改浔江郡,又仍为浔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六年,改为总
府。
九千二百四十八,
三万八十九。领县二:
郁林州,(下。)唐为南尹州,又改贵州,又为郁林州。宋因之。元至元十四年,仍行州事。
九千五十三,
五万一千五百二十八。领县三:
宝庆路,(下。)唐邵州,又为邵
郡。宋仍为邵州,又升宝庆府。元至元十二年,立安抚司。十四年,改宝庆路总
府。
七万二千三百九,
一十二万六千一百五。领司一、县二。
寿,(下。)来宾,(下。)武仙。(下。)
梧州路,(下。)唐改苍梧郡,又仍为梧州。宋因之。元至元十四年,置安抚司。十六年,改梧州路总
府。
五千二百,
一万九百一十。领县一:
录事司。
茶陵州,(下。)唐为县,隶南云州。宋隶衡州,升为军,复为县。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
三万六千六百四十二,
一十七万七千二百二。
郴
,(中。倚郭。旧为敦化县,至元十三年,改今名。)宜章,(中。)永兴,(中。)兴宁,(下。)桂
,(下。)桂东。(下。)
零陵,(上。倚郭。)东安,(上。)祁
。(中。)
清湘,(上。倚郭。)
。(下。)
容州,(下。)唐改铜州为容州,又改普宁郡,又置
内经略使。宋为宁远军。至元十三年,改安抚司。十六年,改容州路总
府。
二千九百九十九,
七千八百五十四。领县三:
宣化,(下。)武缘。(下。)
录事司。
县二
静江路,(上。)唐初为桂州,又改始安郡,又改建陵郡,又置桂
,又升静江军。宋仍为静江军。元至元十三年,立广西
宣抚司。十四年,改宣
司。十五年,为静江路总
府。元贞元年,并左右两江宣
司都元帅府为广西两江
宣
司都元帅府,仍分司邕州。
二十一万八百五十二,
一百三十五万二千六百七十八。领司一、县十。
南宁路,(下。)唐初为南晋州,又改邕州,又为永宁郡。元至元十三年,立安抚司。十六年,改为邕州路总
府兼左右两江溪
镇抚。泰定元年,改为南宁路。
一万五百四十二,
二万四千五百二十。领司一、县二。
县六
录事司。(旧有兵
司,至元十五年改立。)
南
,(下。)兴业,(下。)博白。(下。)
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
州路总
府。
七万八千一十八,
一十万九百八十九。领司一、县四。
柳州路,(下。)唐改龙城郡,又改柳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六年,改柳州路总
府。
一万九千一百四十三,
三万六百九十四。领县三:
录事司。
营
,(中。倚郭。)宁远,(中。)江华,(中。)永明。(下。)
宜山,(下。)忻城,(下。)天河,(下。)思恩,(下。)河池。(下。)
郴州路,(下。)唐改桂
郡为郴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郴州路总
府。
六万一千二百五十九,
九万五千一百一十九。领司一、县六。
录事司。
庆远南丹溪
等
军民安抚司,唐为龙
郡,又改粤州。宋为庆远府。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六年,改庆远路总
府。大德元年,中书省臣言:“南丹州安抚司及庆远路相去为近,所隶
少,请省之。”遂立庆远南丹溪
等
军民安抚司。
二万六千五百三十七,
五万二百五十三。领县五:
武冈,(上。倚郭。)新宁,(下。)绥宁。(下。)
县四
武冈路,(下。)唐武冈县。宋升为军。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升武冈路总
府。
七万七千二百七,
三十五万六千八百六十三。领司一、县三。(本路屯田八十六顷。)
临桂,(上。倚郭。)兴安,(下。)灵川,(下。)理定,(下。)义宁,(下。)修仁,(下。)荔浦,(下。)
朔,(下。)永福,(下。)古县。(下。)
县三
桂
路,(下。)唐郴州。宋升桂
军。元至元十二年,置安抚司。十四年,升桂
路总
府。
六万五千五十七,
一十万二千二百四。领司一、县三。
县十
录事司。(旧有兵
司,至元十四年改立。)
桂平,(下。)平南。(下。)
县三
普宁,(下。)北
,(下。)陆川。(下。)
苍梧。(下。)
县二
平乐,(下。倚郭。)恭城,(下。)立山,(下。)龙平。(下。)
岭南广西
肃政廉访司
常宁州,(下。)唐为县,隶衡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
一万八千四百三十一,
六万九千四百二。
柳城,(下。倚郭。)
平,(下。)洛容。(下。)
录事司。(旧有兵
司,领四厢,至元十五年改立。)
宾州,(下。)唐以岭方县地置南方州,又为宾州,又改安城郡,又
县二
全州路,(下。)石晋于清湘县置全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全州路总
府。
四万一千六百四十五,
二十四万五百一十九。领司一、县二。
象州,(下。)唐改为象郡,又改象州。元至元十三年,立安抚司。十五年,改象州路总
府。
一万九千五百五十八,
九万二千一百二十六。领县三:
县三
邵
,(上。倚郭。)新化。(中。)
录事司。
永州路,(下。)唐改零陵郡为永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永州路总
府。
五万五千六百六十六,
一十万五千八百六十四。领司一、县三。(本路屯田一百三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