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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章新官断案上(2/2)

这时莫俊匆匆赶来,站在李延庆旁,讼师快步走上前,躬行一礼“学生张明参见县君!”

李延庆却不买他的帐,冷冷:“小事大办,缓事急办,轻重不分,且以‘不敬之举’记你一过,罚原告钱五百。”

李延庆看了看下面,外廊已经站了十几名赶来听审的闲人,其实也不是闲人,几乎都是讼师,都想通过这件案了解新任县君的审案风格。

讼师也到西廊去等候了,李延庆随即令两名捕快:“你们去把被告找来,且告诉她,如果她不肯来,恐怕判决对她不利。”

张明躬呈上讼状,一名捕快将讼状转给李延庆,李延庆翻了翻:“这桩案的大致情况我已了解了,但我听说你们已同意与被告协商解决,为何又要来告状?”

李延庆“你先下去等候吧!待我把被告找来,然后再继续审这桩案。”

也正是因为宋人好打官司,所以使县令的大力都耗费在应对民间各官司上,这情况下,大的纠纷小案都由法曹押录负责调解,调解失败,一定要对簿公堂,才会由县令来审案,这无形中就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县令的负担。

“贺老六是什么人?”李延庆不解地问

他随即坐在‘明镜悬’的牌匾之下,重重一拍惊堂木“开堂!”

“可有什么急案,非要敲闻登鼓?”李延庆语气中颇有些不满,明明没有什么着急的案,却要敲鼓促。

“启禀县君,有两个缘故,一个是双方协商失败,都不肯让步,另一个是我们又找到了新的证据,可以证明对方就是用借贷的钱买的土地,所以我们决定上堂申诉。”

而且也并不是立告就会立审,县衙门立着两块牌,一面叫‘词讼牌’,另一面叫‘屈牌’,下面各有一,若非急的民事诉讼,原告可在词讼牌下投状,调解失败后再由县衙择日开;如果是急事项需要告状,则到‘屈牌’下投状。

“这是…。有人告状吗?”

宋朝百姓极好打官司,动不动就击鼓告状,的小纠纷也要上公堂见分晓,为此现很多以帮忙打官司为业的人,叫讼师,也就是今天的律师,大宋还有专门的讼师学校,专门培养通法律的专业讼师。

而且一些重大案件还可以上诉到更上一级的提刑司那里,提刑司就相当于检察院,专门复所属州府的各重要大案,防止现冤狱的情况。

当然,的民事纠纷案件提刑司是不的,他们一般只监察重大的刑事案件。

几名捕快一声喝“开堂——”

李延庆,他正式上任的第一天就有人告状了,他倒也有了几分兴趣,李延庆随即坐上大堂,又让人去找莫俊,莫俊可是经验丰富的老幕僚,能给自己主意。

讼师也有约束,一年只有三次记过机会,连续三次记过当年就不能接案了,这件案明明不急,应该是放在词讼牌下,等择日开堂审理,他们偏偏要敲闻登鼓告状,这就是讼师不专业了,所以要吃罚,不仅讼师被罚,原告也要罚钱五百文,以示警告。



“正是!”这时,刚才在门扫地的两名衙役跑了来“那个贺老六又来告状了,还带来一名讼师!”

至于闻登鼓只有在非工作时间且有急事项时才允许敲鼓,住在后宅的县令听到鼓声后就会前来开堂审案,今天是因为时间早,两块牌都还没有来得及拿去,所以原告便敲鼓告状了。

“是本县一家钱铺的东主,他去年借一笔钱,结果事主年初死了,只剩下孤儿寡母,当时事主好像用借来的钱买了一间铺,贺老六就想把这铺收回去,但事主遗孀不肯,所以一直在打这个官司,本来双方答应自己协商解决,但不知今天怎么告状了,估计是因为县君上任的缘故。”

李延庆坐在大堂正中,有捕快来把原告领到西廊下静候,上来的是讼师,他负责递状纸,阐述案情,有需要时才会叫原告上堂询问,来上任的路上,莫俊已经把这些基本的审案规则告诉了李延庆,当然各法律条款当初考发解试时也背过,即使忘记了,旁边也会有法曹押录提醒。

李延庆这才:“把讼状递上来!”

和明清两代不同的是,宋朝县官审案十分亲民,一般不需要下跪,两边也没有虎视眈眈的衙役手执喊着威武。

事,便来给县君找事了。”

讼师张明没想到新县令这么严厉,一都不好糊,他吓得低下不敢吭声。

一皱“他们不是答应自己协商解决吗?怎么又来了。”

张明连忙解释:“学生不敢戏县君,只是县君有所不知,乡人喜图早利,讲究开门见红利,今天是县君第一次审案,大家都急于瞻仰县君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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