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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我不ru地狱谁ru地(2/3)

和表弟一起去莳馆,压力有大,沈傲虽然已经被玷污了,却还是希望表弟能够卓尔不群的,保住表弟的纯洁要

沈傲语重长地扶着桌:“表弟啊,你真是榆木脑袋,我问你,这汴京城,哪一个勾栏的实力最?”

说到这个,周恒便眉飞舞地:“自然是莳馆,莳馆的艺伎名冠汴京,往年,都是她们屡屡夺魁的。”

个人儿媳,带着几分哭腔幽幽地:“走,回去。”

好不容易磨到天黑,汴京城的夜晚喧闹极了,万家灯火缀在夜空之下,与星辰连接成线,那熙熙攘攘的游客接踵而过,卖瓜果、糖葫芦的小贩在人群中穿梭吆喝,声音都嘶哑了。

靠,表弟装得也太像了,好无耻。

周恒很认真地:“表哥,这么危险的事,我想我也可以承担的,至不济,我们可以一起承担吧”

周恒啃着一只,嘴里支支唔唔地应了,看到表哥今日与平时不同,飞快地狼吞虎咽一番,将骨丢开,问:“表哥,为什么教我在这里看着?你夜里有事?”

沈傲板着脸:“虽然我们已经了十全的准备,但是许多事却是难以预料的,要想到百战百胜,就必须知己知彼,所以表哥今夜打算牺牲一下,去打探打探消息。”

周恒噢了一声,却又觉得不对,下意识地问:“去哪里打探?”

比之先前的作诗,更加轰动,但凡是认识不认识的,只要说了话,便忍不住提起此事,接着发表一番议论,品论足。

可是毕竟过于耸人听闻,听了的人,自然觉得不可思议,接着便摇,提疑问,结果很多时候,许多人为这里面的争议吵得不而散。

这件事的始作俑者,此刻却是饭桌前狼吞虎咽,捋着袖,吃饱喝足

见周恒还想继续说话,沈傲连忙拍了拍他的肩,目光定地:“你不要劝我,我不地狱谁地狱,我是表哥,危险的事自然由我来承担。”

这件事从开始到结束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只用了两个时辰,便传遍了整个汴京城。

说着,沈傲便站起来,去寻自己的纸扇。

沈傲断然拒绝,虎着脸:“君不立危墙,我意已决,不要再说了。”

心里虽然乐地想着,却是作一副君的矜持,对周恒:“表弟,今夜你就睡在这里,监督大家把衣裳赶工来,要着我的设计来,莫要耽误了。”

事自然也是有争议的,传的人自然是一咬定,是那一家的男丁看到了颦儿,接着茶饭不思,死了。

不过整个汴京的人,却都记住了颦儿这个名字,提起这个颦儿,自然而然的,许多人便会借用自己的想象,去猜测这个人儿有多,记忆中最完的女人是什么模样,颦儿就化成了什么模样,一些附庸风雅的文人墨客,倒也懂得借势的理,见颦儿的知名度蹿升,便开始画各版本的颦儿画像,或为她写诗作词,倒是为自己抬了不少价。

沈傲步行在人群中,在人群中推挤,觉有儿吃不消,第一次逛夜市,觉不太好,有好几个泼见他衣料华贵,迎面推挤过来,手上的功夫不慢,探他的中,谁知却摸了个空,那手腕恰好被沈傲抓住,沈傲摇着扇嘻嘻笑:“小,就这手也敢来贼?知本公是谁吗?”

等到只剩下一桌狼狈的时候,沈傲摸着肚,心情大好地呵呵直笑。

这个时代的炒作效果太给力了,哥们一手,就足以让整个汴京城轰动,看来别说是颦儿,就是哥,沈傲也有捧起来的自信。

沈傲看到最后,比起这个老妪这么尽善尽的演技,在心里直自叹不如啊

沈傲一拍大:“是了,所以表哥打算今夜潜馆,将莳馆的全盘计划打探来,这个打算很大胆,也很有危险,但是想到那赏金,表哥就下定了决心,就是再危险,也不能阻挡我们夺魁的脚步,表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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