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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家眷上。
金翰林眉眼含笑,故意作弄:”带什么?妻子?娘子?夫人?家眷…还是心肝儿…“
锦好瞪了他一眼,骄横地在他面前,扬了扬自个儿粉嫩嫩,没几两重的小拳头:”你再胡说,莫怪我拳下不讲情面。“
金翰林却是半点不怕她的威胁,含笑看着她,低低地说道:”莫要担心我,既然敢出来,自然就有自保的能力。“随即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你是不是怕跟我吃苦,所以现在心里后悔了?“
锦好对视着他的眼睛,不假思索地摇了摇头:”我从来就不怕吃苦,只要你能真心待我,再苦我都不怕,也不会后悔。“
她走过两世,所求的不过是一颗真心,只要他能真心以对,她自然愿意付出——她从来都是知道想要收获必然会有付出,天下从来就没有不劳而获的道理。
金翰林见她古井般黑黝黝的眸子,表情异常的认真慎重,而且答的很快,就好像这个答案,在她的脑海中已经翻来覆去了无数遍,一经他问起,就脱口而出,心中不由得一阵酸软,好像有股什么,填满了胸腔,满满地,软软的,柔柔的,暖暖的,控制不住的想要溢出来。
他终于忍耐不住,目光扫了一眼门口,伸手,将锦好抱在了怀里,当他的铁臂缠绕住那垂涎许久的柔躯时,满足的长叹了一口:拥着她,就感觉拥抱了全世界。”你放心,我舍不得你吃苦,这辈子,我们会牵手白头,子孙满堂。“慎重的抬起锦好的手,伸出五指与她的五指紧紧的交握着,轻声道:”心早就送到你的脚下,任你践踏,你说它是真,还是假?“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生一世,握住了,就是今生再也不能放开,除非死。
执子之手,一生一世一双人,就再也不容其他的男人,哪怕,爱惨她的男人。
握住了,就再也无法放开,宁愿将心,放在她的脚下,任她践踏,爱的卑微,也爱的真,爱的浓烈,爱的霸道。
眼前这个花容月貌,这个独一无二的少女,会成为他的妻,他们日后会生儿育女,有她,还有他们的孩子,永远在一起相濡以沫的一家人。
家,多么陌生,却又多么令人渴望的字眼,该死的让他兴奋,想到日后晨昏之时,只要睁开眼睛,就能看见这双美丽的大眼睛,就足以让他付出所有。
那么坚定,喜悦的目光,那眼底深处浓浓的自信,那深刻的对她的喜爱,那么炙热的喜爱,就像一只飞蛾扑火一般,绝不肯回头的喜爱。
要多爱,才能说出,他的爱,任自个儿践踏啊。
锦好泪湿眼睫,寻觅两世,她终于找到她的爱。
前世今生,前世已经过去,再悲再苦,都成为了过眼云烟,而今生才是现在,才是要把握在手中的。
不要为了前世的悲苦而辜负了今生的爱恋,不过前世再怎样,今生,她要过的好,她要在这个男人宠爱中,一生一世,快乐到老。
掌心相贴,她能感受到对方火热流动的血液,锦好感受着对方真情实意,突然之间觉得自个儿的心一瞬间,仿佛宽阔了起来,就好像有一道明灯,照亮了她的心田,整个人顿时都明亮了起来,对前途,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这个男人,总是能唤醒她身体中为数不多的热情。
风雨之后终会见彩虹,只有经历了悲苦,才会珍惜现在安逸的日子,她真的应该忘记前世,不该去纠结那些过去的日子,或许,她应该感谢曾经的苦难,让她被别人更加珍惜现在,珍惜眼前这个愿意将心送到她脚下人,任她践踏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