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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珠笔钢笔称霸的她那世界,毛笔早就被淘汰了,学写毛笔字的人是为兴趣,也有为熏陶情操的,一点都不实用,她会知道这世界毛笔的价格,还是陪着连俊去买过毛笔才会知道。
月夜唏嘘不已:“那你的运气真好,除去我选的这支,你选的那四支毛笔刚好是这堆毛笔中仅剩的几支好笔了,加起来少说也有个几百两,其他那些不过是十几文的普货。”
春惠瞪眼,她不过是为了方便谈价,随意选了几支看得顺眼的毛笔,所谓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拿得多些才好拿批发价不是,这几支可都是顺带。
将五支毛笔包起来,老板良心发现的又塞了支毛笔进去“这支算是送姑娘的。”
“谢谢老板了。”
春惠付了钱,急切地想要接过,手都已经拿住纸袋了,被人抓住了手“老板,我以三倍的价格买下这些毛笔。”
“不好意思啊这位公子,这位姑娘已经付了钱了。”老板还算有些良知。当然他是长期在这里混,钱都已经拿在手上了,就表示已经钱货两清,交易已经完成便不能反悔,如果他连这点商人的道德都不遵守,传出去他也就不用混了,为此虽然心动,只有吃哑巴亏了。
春惠一手抢过了纸袋,抬头看这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
比春惠大不了几岁,衣服穿得不三不四,像个混混的年轻人,不想惹麻烦,春惠将纸袋一抱就闪人了。
沈佳宝搔着头知道自己唐突的行为吓到人了,叹了口气道:“早知道先买下来再去忙了,唉,迟了一步啊。”
春惠在摊位前走过,都是一眼扫过,不像之前什么都要问问,拿起来看看,对什么都很好奇,月夜顿时明白她想干嘛了“你要倒卖?”
“不然我买没用毛笔干嘛,这不是废话嘛。”春惠像是自言自语嘟喃着,以月夜能听到的音量说道。
确实,在月夜眼中这支毛笔是个宝,看到了就想买下,对春惠这个连字都写不好的人来说,再好的笔都是糟蹋了,就说,以这丫头守财的性格怎么会肯将钱花在不需要的东西上,原来是另有打算。
“以你的眼光…”正想说些挖苦的话,春惠已经蹲下了身问:“老板,这支玉簪子多少钱?”
古朴的玉簪子,看着有些脏,就像是从泥挖出来的一般,事实是这支玉簪子确实是老板在泥地里捡到的,看样式还算新颖就带回来随意地放到了一边,连泥都还没擦。
“十文钱。”
这次春惠什么都没说干脆的付了账,恰巧一路走来的沈佳宝看着春惠将玉簪子拿起来,正要开口,才发现这不是刚刚那位姑娘嘛。不由地露齿一笑:“好巧啊。”